2月9日,安徽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全面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提出6個方面、23項具體措施,推動全省國企黨建全面進步。
為解決國有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職數配備無統一標準、實踐中多延續慣例的問題,《意見》明確領導班子配置要求,規定省屬企業黨委一般由7-11人組成,設書記1人、副書記2人,其中專職副書記1人,同時要求規模較大的省屬企業分支機構和市、縣屬國有企業也要配備黨組織專職副書記。
針對黨組織研究討論程序前置這一要求,《意見》提出健全黨組織議事決策機制,規定凡涉及企業“三重一大”事項、重要改革方案、機構設置和調整、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選聘等10個方面事項,事先必須經由國有企業黨組織研究討論,并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重大問題決策的6項規定程序。此外,安徽還按照管人和管黨建相統一原則,規定省屬企業黨建工作由省國資委黨委領導和管理,省屬企業分支機構黨建工作由企業黨委領導和管理,建立起統一歸口、責任明晰、有機銜接的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
著眼于建設高素質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隊伍,《意見》提出規范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規定省屬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職數一般為7-9人;實行董事任期制,董事每屆任期不超過3年,同一崗位任職一般不超過3屆;建立董事會、董事績效考核體系,強化對董事的考核評價和管理。
面對部分國有企業黨務工作機構不全、人員不足、經費難落實等現狀,《意見》提出完善黨建工作基礎保障機制,確保有機構管事、有人干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兑庖姟芬幎?,省屬企業黨委一般設立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其他企業根據實際設立綜合性黨務工作部門。國有企業人事管理和基層黨建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分屬兩個部門的應由一個領導分管。國有企業專職黨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按照不低于企業職工總數的1%配備;企業黨建工作經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安排,納入企業管理費用稅前列支;企業為基層黨組織提供固定活動場所,滿足活動需要。
為解決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工作水平參差不齊、考核監督缺乏標準問題,《意見》提出實施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方式,從適用范圍、組織設置、班子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內組織生活、作用發揮途徑、工作運行機制、工作基本保障等8個方面提出原則標準,并對推進的方法步驟、組織保障作出具體要求,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可遵照執行、上級黨組織可考核監督的標準體系,提升國企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意見》還提出,全面實行年度綜合考核,把黨建工作與發展業績擺在同等位置,實行“雙百分”考核,使黨建工作由“軟指標”變為“硬要求”,考核結果直接與企業領導班子評價、領導人員使用、企業管理層薪酬掛鉤。
為加強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領導,安徽省委成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副書記任組長,組織、宣傳等14個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謀劃和推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并把加強國企黨建作為省委巡視組巡視的重要內容,強化對《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