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立建設工程質量創優激勵機制,鼓勵施工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強項目管理,進一步提高我省市政建設工程質量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會員單位的要求,并參照周邊省市協會的做法,安徽省市政工程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開展市政工程優質獎評選并對獲獎工程進行表彰。
安徽省優質市政工程優質獎每年評選一次。具體評獎數額根據當年申報數量和評選情況確定。
第三條 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一般由施工企業自愿申報,特定條件下也可以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施工企業共同申報。申報的工程須符合經濟、技術、產業、環保等政策要求,經所在地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同意推薦,由協會組成專家評委會進行評審,擇優審定。
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評選活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徽省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進行,并按照好中選優,優中選精的原則,對工程竣工資料和實體工程質量進行綜合評審。獲獎工程的質量和技術水平應達到省內領先水平。
第二章 評選范圍
第四條 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的評選范圍是協會會員企業在我省區域內承建的已經投入使用的各類市政建設工程。申報的工程項目應具有以下規模:
(一)造價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橋隧工程、公共廣場工程,污水處理廠、供水廠及管網工程、水環境綜合治理等工程;
(二)造價3000萬元以上的給排水構筑物工程;
(三)造價4000萬元以上城市燃氣、供熱工程、垃圾處置等公用工程);
(四)造價2000萬元以上的城市景觀工程(含園林綠化、公園、燈飾等工程);
(五)造價5000萬以上城市管廊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或軌道交通車站、區間段等節點工程;
(六)其它社會影響較大的紀念性工程,或未具體列出規模標準的市政類工程,其工程造價原則在1000萬元以上。
第五條 工程所在地位于縣(市)的,工程質量符合安徽省優質市政工程要求,社會影響大,民眾反映好,造價達到所列標準70%的,也可推薦申報,但數量必須嚴格控制。
第六條 協會會員單位在省外承建的市政工程項目,原則上應參加工程所在地的相關評比活動,因特殊情況無法在當地申報的,如工程質量優良,效益顯著,技術先進,也可以參加評審。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七條 申報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的工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設程序合法,符合國家、省、市施行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相應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二)設計合理、先進,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等有關要求,附屬設施配套齊全;
(三)推廣并采用了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
(四)施工現場符合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的要求;
(五)工程已獲得市級優質工程;
(六)工程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并有建設、監理、管養、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所在地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第八條 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申報單位為施工企業的,應是申報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聯合體的牽頭單位;申報的工程由兩家以上施工企業承包且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不同標段承包合同的,可由建設單位牽頭申報或由各參建施工企業聯合申報。
申報參評的參建單位必須是結構主體或安裝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且專業分包的工程量不得低于總工程量的20%。
第九條 下列工程不列入評審范圍:
(一)不符合國家行業政策、技術標準的;
(二)已經參加過省、市有關部門評選未獲獎的;
(三)在申報或評審過程因施工質量問題有投訴、舉報且被查實的;
(四)申報工程發生過亡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五)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超過三年的。
(六)欠農民工工資多次被上訪投訴的。
第四章 申報資料
第十條 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申報資料的內容及要求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申報表;
(二)申報資料總目錄,并注明各種資料的份數;
(三) 有關工程概況及施工質量情況(含節能設計及施工情況、四新技術成果應用情況等)的文字說明;
(四)工程項目立項批文、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報告資料、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復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獲得各獎項的證書、文件復印件;
(六)工程監理合同復印件和監理評估報告等;
(七)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申報的主要參建單位資質證書及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復印件;
(八)反映申報工程施工工藝、施工組織、材料選用、建筑節能、建筑智能化、技術措施和質量水平合理性、先進性的證明;
(九)反映工程全貌及關鍵部位質量情況的彩色照片10張以上,其中4張為竣工照片;
(十)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質量的DVD片(限時間5分鐘)一盤;
(十一)DVD片和工程照片要求圖像清晰,構圖完整、可觀性強,能反映工程特點及科技含量和質量水平。
以上資料應整理成冊(A4規格軟封面紙),裝訂整齊,報一式一份,申報資料提供的文件、證明、文字、照片、視頻等必須清晰、準確、真實、涵蓋所申報工程的所有內容。
第五章 評審
第十一條 協會依據本辦法對被推薦參評工程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形式審查。沒有通過初審的工程,由協會告知申報單位并退回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初審和經形式審查通過后的工程,再組織進行現場復查。協會根據現場復查工程的數量,抽調專家,組織若干評審組,對申報工程進行綜合技術資料和工程實體質量檢查,并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三條 實體工程檢查方式和內容:
(一)聽取承建單位工程施工和質量情況介紹;
(二)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
(三)實地查驗質量水平;
(四) 查閱工程全部管理資料;
(五) 評審組在每地區(部門)進行資料和工程實物質量的檢查結束后,對申報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講評,但不公布評審結果。
第十四條 重大管道工程、凈配水廠及污水處置結構等隱蔽工程,須在施工過程中,報請協會進行實體工程質量狀況的查驗。
第十五條 評審組提交書面評審報告后,由協會會長聯席會及評審組組長組成評委會,對申報工程進行綜合評選,擇優確定獲獎工程并在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發文、發證表彰。
第六章 表 彰
第十六條 由省市政工程協會向獲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的承建、參建等單位授予獲獎證書。
第十七條 獲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的工程,由協會擇優推薦參加“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等全國相關獎項的評選。
第七章 工作紀律
第十八條 協會不收取申報單位評審費以及證書制
作費等與評獎活動有關的費用。
第十九條 申報單位不得弄虛作假,不準請客送禮或超標準接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申報、取消獲獎資格的處罰。
第二十條 參與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評審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行為規范、保守秘密、廉潔自律。違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撤銷參與評審的資格。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省市政工程協會負責設立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評審專家庫,挑選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經驗,且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為專家庫專家。由專家庫選派專家參加每年組織開展的評審工作。專家庫每三年更新一次。
第二十二條 獲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的工程項目,非因工程設計、施工等原因,發現較大工程質量問題時,協會可組織專家進行鑒定,有權撤銷該工程的榮譽稱號,并收回相應的獲獎證書。
第二十三條 協會負責安徽省市政工程優質獎獲獎工程資料的編纂歸檔工作,并組織宣傳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市政工程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